,真正是为这些地方的子民好,真正是朕育民如子的一番苦心啊!
上谕也说了,定汉语为“通用语”。并非以汉语取代蒙语、藏语、回语,而是“双语并行”,以期族群之内、族群之间,彼此交通无碍,略无参商。
上谕宣布。要在蒙、藏、回地“多设学堂”。这一,培训能够教授“通用语”的老师;二,流布皇帝之德泽,宣扬朝廷之至意,剀切晓谕,春风化雨。
设学堂自然是要花钱的,上谕说,朝廷将拨出的款,专门用于起学堂、聘教习,这笔钱。并不会取之于当地,大伙儿放心好了。
蒙、藏、回地的官员、领主,如果通用语讲得好,朝廷要予以嘉奖;如果不仅自己的“通用语”讲得好,在当地推行“通用语”亦得法、得力的话,嘉奖之外,还要加官进爵派银子,“不吝赏赍”。
当然,如果推行“通用语”不得法、不得力,大约就要“降级、罚俸、削爵”。至少,也要通报批评“严旨训斥”。
汉话方言众多,既然定汉语为“通用语”了,那么该以哪种方言为本呢?
这没啥可争议的。上谕明确规定,“通用语”的发音,以“官话”为本也就是北京话啦。
定汉语为“通用语”的上谕明发之后,紧接着,关于陕甘地区回教教务管理的上谕也明发了。
上谕主要有两部分内容。
其一,上谕说。回教经典,皆由阿拉伯话写就,这阿拉伯话,毕竟是外国话,中国人学经、念经,学的是外国话、念的是外国话,实在是太不方便了唉,朝廷实在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啊,惭愧,惭愧!
亡羊补牢,为时
第一四七章 剀切晓谕(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