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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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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零八章 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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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再居住其中;留给他们的,只是家产的一小部分,以为生计之必需。

    奕譞虽然“跬步不许出府门”,却没有“圈禁”的说法,太平湖畔的原醇郡王府,还是他自己的。

    还有,“家产发还”,朝廷一个子儿也没有拿他的!

    事实上,睿王、曹毓瑛带队“查看家产”,本就没有将那些“家产”搬走“入库”,不过是登记造册、贴上封条统统原地未动。所谓“发还家产”,派两个人过去,将这些封条撕了下,就可以了。

    上谕之中,甚至连“不许会客”、“不许交接外臣”的话都没有。

    总括言之,奕譞顶多算是“软禁”,且是“软禁”在自己的家里,他依旧可以关起门,做他的“七爷”。

    还有,大伙儿都留意到,上谕中,关于奕譞的行为,几乎照搬恭王代他上递的那个折子,什么“鬼魅上身”,“如颠似痴”,最终“丧心病狂”;什么“日夜痛悔”,“彻骨掏髓”,“剜心裂肺”,“泪尽泣血”;什么“痛定思痛,灵台明澈,尽晓昨日之非是矣”!

    不过,“劝进”荣安公主的那一部分,上谕之中,并未提及。

    大伙儿都明白,“上头”当然不至于找不到人另撰一篇辞意俱佳的谕旨,之所以要做这个“文抄公”,是要清楚表明,“上头”接受了恭六两兄弟的说辞,“下台阶”了。

    “矫诏造逆”四字,由始至终,未在上谕中出现。

    不过,也有极少数心思深刻的人,不无怀疑:“上头”做这个“文抄公”,会不会有这样的一层考量万一,将彼此又有什么地方不对付了,这就是一支“我当初受了你的蒙蔽”的伏笔?

第三零八章 宏图(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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