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将部分州县和卫所的田地,‘分为营庄’,派大西军偏裨管理,踏勘田地所出,与百姓平分,然后在官府所征的那一半中,拿出五分之一,拨给田主——即田主所得,为收成总额的十分之一。”
“算一算,这个收成的分配,大约是官四、民六。”
狮子插一句,“分为营庄”——其实就是变相的“土地国有化”啊!
产权,名义上还是“田主”的,可是,处置权、收益权,已经被政府拿走了。
“这个收成,官府征走一半,看似重赋,不过,这是一次过的,除此之外,耕者既不必向田主交租,也再没有其他的苛捐杂税,较之以前,所得不是少了,而是大大的增多了——以前,田主、官府各种盘剥之后,耕者之所得,可能只剩下二、三成了!”
“因此,耕者皆大为踊跃,当年的收成,就倍于往昔;次年,又是大熟;第三年,还是‘大有年’——可谓五更丰登了!”
“官府、小农两利,倒霉的,自然就是‘田主’了。”
“不过,倒霉也有限——虽然只能拿收成的十分之一,但因为‘蛋糕做大了’,这个‘十分之一’,虽还是比不得之前的‘二分之一’、‘三分之二’,可也差不了太多,至少,生活有着,饿不着肚子!”
“因此,对于‘履亩科租’,田主们只是腹诽,尚不至于铤而走险。”
“第四,铸铜钱。”
“‘铸铜钱’三字,说起、听上去,平平无奇,然而,对于南,却是改天换地的一件大事!”
“说吊诡,南产铜,中国铸钱用铜之半,出自南,然而,南自个儿,
第二二零章 吾之所欲,无他,唯中国之强大耳!(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