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前明万历之时,仍以贝币交易!之后,虽经官府倡导,逐渐使用银、铜,但民间交易,贝币依旧畅行其道。”
“孙可望令有司铸‘兴朝通宝’,并以霹雳手段,大力推行,三令五申,严敕人民弃贝币、用铜钱,违其令者,劓之乃至刖之!直至罪死!”
“不过短短一年,铜钱流通全滇而贝币绝迹!”
“竹兄,这真正是一个奇迹!——匪如此,哪里的百业兴旺?南又如何可以同中国其他省份,彼此交通,互惠有无?”
“第五,整顿盐课。”
“南产铜之外,还产井盐,这亦是一大利薮,只是以前重视不够,管理不善,由得各盐井自生自灭,官府从中所得无几。”
“孙可望将一切盐井收归官有,设‘总理兴通省盐政税务总镇’——管盐课的官员的头衔,竟然是总兵!这是以军法部勒井盐之生产经营,可算是‘军管’了!”
“抽课的比例,仿佛‘履亩科租’,官四、灶六。”
“当年的盐课收入,就达十数万两白银——明季银价本就贵,南产铜,更是铜贱银贵,十数万两白银,那真正是一笔钜数了!”
“第六,整肃军纪。”
“可望立法,‘如兵余小子有擅夺百姓一物者,立刻取斩;如该主不首,连坐;该管官失察,责八十棍。’”
“这绝不是说说而已!曾有刘文秀部小校于嬉闹之时,失手误伤民户二岁小儿致死,该管总兵判责该小校军棍四十,断烧埋银若干于民户。民户虽然悲痛,并无二话。可是,刘文秀知晓之后,大骂该总兵,传令将那个倒霉的小校,立即绑出辕门枭首,并将人头传
第二二零章 吾之所欲,无他,唯中国之强大耳!(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