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没有给她们回报,她们只是炮灰。
社会是金字塔形的,越往上越窄,竞争越激烈,所谓道德,只是中下层自我保护的规则,越到上面,越是丛林法则,越不需要遵守道德,人跟人之间是利益和家-族派-系党-羽间纵横交错的关系,那才牢固,至于道德,那是对下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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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这些想法,我从来没跟别人透露过,因为我觉得很少有人能接受这种□□裸的离-经-叛-道,我不止一次被人说过现实,不近人情,是个利己主义者。我会毫不客气的争取属于自己的利益,哪怕伤害别人,因为有时候博弈的结果并不会是双赢的,狭路相逢勇者胜,总要有一个人失败,我不希望是自己,我会不择手段争取自己的东西,不择手段的上位,而且不会产生任何愧疚感。我觉得一个人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并不可耻,我也不会明明心里想,却硬要装的自己不想一样,既然当了婊-子,也没必要立牌-坊……这样的我,算是‘恶’吗?
是也无所谓,我不会对自己的行为有任何的反省,我只想得到更多,更多!我何故的征途不是一个男人,或者一个小家庭,而是星辰大海,我要清除所有我路上的障碍,爬到最顶峰!
所以,如果我是朱红衣,我会怎么办?
你说呢?
最后再回到这个问题:犯罪,伤害别人获取利益,或者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究竟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实话告诉你,那是一种狂喜的体验,愉悦,得意洋洋,一种高人一等的感觉。指望用道德感化犯人反省,感觉愧疚?省省吧,反省也不过是觉得付出
106 病例二:精神分裂(3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