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月老志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231章 治法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治法,而贬毁神道治法。

    实际神道治法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曾大行其道,也取得了一些治绩,未始没有可取之处。仙道治法虽然方兴未艾,时运使然,确有突过神道治法的地方,若说全无弊病,也不太可能。

    “昆仑神庭覆没,我来天界是为了对抗龙族,当年之事我也有措置不当的地方。还望神医不要再放在心上。”

    神族为三曜之主,虽说人是一种修行境界,在神族道术中绝非至高境界。士希贤,贤希圣,圣希天,这些境界都在人之上。事实上哪怕后世的仙界,仙道治法已经广泛通行,在修行者的观念中仍认为天道境界胜于人道。昧于仙道实是人道的道理。

    神族重视血脉传承,以血脉为核心则有贵族,这些贵族仰食于民,不事生产,骄奢淫逸,高高在上,却繁衍生息毫无节制。贵族越多,民人生活愈困苦。结果可想而知。

    后世官僚虽无世袭的地位,社会地位却得贵族的遗传。只知有己,不知有人,手中一旦有点权力,便作威作福。美其名曰,执法。有神道治法,有仙道治法,神道虽为天道,先儒还说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民有所愿,天必从之。何况仙道即为人道,不知有人,何得言法?

    法虽一名,法理各别。有一王之法,有天下国家之法。一王之法维护是一朝一姓的统治,国家之法维护的是国民的利益,天下之法维护的是天下的公义。凡为国家之法,而不能维护国民利益,皆为残民之法,害民之法。凡为天下之法,而不能维护天下公义,皆为罔道之法,欺人之法。

    骊山神女语义含糊,她做的是神庭的神祇,守护的是神族的山林,自然不觉得自

第1231章 治法(6/7)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