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危险啊孩子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二〇〇、黄忠惠做实诈骗大案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广d省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印)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书记员:戴 勇

    夏天想:“深圳皇龙国际大酒店系列五个案子,皇龙大酒店本身和金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公司为调解结案;宝安龙腾实业公司和宝安和谐贸易发展公司为判决,并以被告接受一审判决而审结。唯有区大郎、区二郎兄弟的家乐大酒店不服判决,要求上诉。但事实清楚,不可争辩。而且,我在规避人民银行的规定,情急生智创造的‘转移抵押权’的问题,也得到了法院的认可。这点既可笑,又有点意思。”

    原,当黄忠惠以一个诺大的皇龙宾馆抵押给湖贝金融服务社,签了3000万元贷款合同后,只贷款了500万元,便被人民银行停止了贷款业务。这黄忠惠也不是省油的灯,派上律师罗加日三天两头到湖贝金融服务社吵闹。夏天经常被庄宇总经理拉去应付他们。夏天被吵得烦了,放出话:“两条路,一是把抵押换了;二是当人民银行放开业务后,以转移抵押权的方式,找其他公司贷款出帐。”

    这话出,让黄忠惠与罗加日律师推敲了不少日子,最后,他们选择了后者。

    夏天看到法院的判决书同意他提出的概念,不无得意地在心里说:“没有想到,我还有点法律方面的慧根呢!”(未完待续。。)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