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后任市民银行湖贝支行计划信贷科长、资金信贷部主任,一直干了六周年。我不敢说做得非常好,但我可以说做得很厚道,我对本行的忠诚连贷款户都无法否定。四年前,在转制过程中,有广发行和投资银行几次与我联系调动事宜,我本可以另谋高就。但在很大程度上是看到湖贝支行在十分困难的经营条件下,王显耀同志的工作方法和组织艺术比较高超而不忍心离开。六年中,我可以说与市民银行荣辱与共,在我身上体现着所谓的“成功与失误并存,教训和经验同在”的宝贵经历。
在金融服务社时期,我所在的信贷二部经办42户企业贷款,户数占全社的47%,金额占28%。目前已清收完的23户,占全社清完户数的60%。剩下的19户中也有2360万元本息已清收回。应该指出,我所经办的和剩下的客户绝大多数是服务社领导交办的客户(当时服务社有三个信贷部,而信贷二部主要承办公共关系户,如人行、税务、公安、军工、服务社股东等的贷款),如皇龙大酒店系列5户、三八股份公司系列3户、深汕化工系列3户、揭鹏公司等均是服务社关系户。诚然,现在仍剩下的客户与系统内“老五家”支行的客户一样,清收难度也在不断增大。
转制后的四年,我在以王显耀为首的支行班子组织下,在努力抓好计划和信贷管理的同时,花费更大的精力投入清收工作。四年间,全支行清收贷款本息6万元(其中,95年7000万元,96年6万元,97年4万元,98年9万元,99年1--9月收回3820万元。此外,尚有两户拍卖成功470万元,待划帐收回)。并全部清收完毕金融服务社时期拆出资金6亿元本金。当然,
四一〇、申诉官油子的瞎折腾(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