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妃渡两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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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八 军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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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中午带着宿醉的脸回军营,有了第一次没人管他,第二次也没人管他,他就变得越发大胆,动不动地离开军营去一些烟花巷喝花酒。导致军营的点名,苏哲出现的频率是少之又少。

    在大宋朝但凡从军的人都晓得一部兵法丛书,也是一部军事书,叫做《武经七书》。它由《孙子兵法》《吴子兵法》《六韬》《司马法》《三略》《尉缭子》《李卫公问对》七部兵书汇编而成。宋朝以来一直作为武学必读的《武经七书》,集中了古代军事的精华。其中的《尉缭子》书中说:“古之善用兵者,能杀卒之半,其次杀其十三,其下杀其十一。能杀其半者,威加海内;杀十三者,力加诸侯;杀十一者,令行士卒。其书的核心就是:治理军队靠重刑。相传以下军规最早有汉高祖刘邦手下得力谋士韩信所创立,亦被大宋沿用至今。

    其一:闻鼓不进,闻金不止,旗举不起,旗按不伏,此谓悖军,犯者斩之。

    其二:呼名不应,点时不到,违期不至,动改师律,此谓慢军,犯者斩之。

    其三:夜传刁斗,怠而不报,更筹违慢,声号不明,此谓懈军,犯者斩之。

    其四:多出怨言,怒其主将,不听约束,更教难制,此谓构军,犯者斩之。

    其五:扬声笑语,蔑视禁约,驰突军门,此谓轻军,犯者斩之。

    其六:所用兵器,弓弩绝弦,箭无羽镞,剑戟不利,旗帜凋弊,此谓欺军,犯者斩之。

    其七:谣言诡语,捏造鬼神,假托梦寐,大肆邪说,蛊惑军士,此谓淫军,犯者斩之。

    其八:好舌利齿,妄为是非,调拨军士,令其不和,此谓谤军,犯者斩之

【八十八 军规处置】(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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