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是不是巧合, 此时中国,也在进行一场农业税改革——摊丁入亩。
中法的税制各不相同, 共有的特点就是繁杂多变。历史上每一次税制改革的宗旨都是简化, 然而时间长了之后,新的赋税又会因为财政需要而不断增加;这一点中外皆同。
在法国,农民除了向领主缴纳地租之外,还要向国家缴纳土地税(taille)。
与田地无关的, 有军队税(taillon), 战争期间还会额外征收。另有一系列权利税(droits feodaux),征收名目不定, 由领主或国家收缴,有结婚税、遗产税、磨坊税、道路税、免役税等等。
还有所得税(vgtiee, 即二十分之一),按个人所得的5征收。与前面几种赋税不同,所得税也向第一和第二等级征收, 可以说相对公平;但没有阶梯税率, 也没有免税额;当然, 因为个人所得难以核定, 征收起来也比较困难。
而后就是大名鼎鼎的什一税(de), 向教会缴纳, 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
此外,为了换取货币,农民如果到城市中贩卖农产品,还需缴纳入市税(octroi)。
还有地方保护性质的盐税(gabelle)、烟酒杂税(aides)以及关税(traites)。
而这些还只是主要税种, 另有各种名目的税费不等。
俗话说量入为出,但国库每年征税任务往往是量出为入。中央定好总额后,再将任务分配给各个税区,常常不顾当地实际情况,随国王的心意分配;也因此各种税大多没有明确税率,除了所
282 新田地税(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