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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血铸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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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七节 伤残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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嫡长男为原则,嫡长子、孙有优先袭职之权,其次才轮到次嫡子孙、庶长子和弟侄。

    实在无丁可继而本官遗有妻女家属者,则按月给予本官之俸,以示优养。

    明确的提出优养是对故官遗妻、女等家属的照顾,比洪武元年的条例更加具体。

    也正是有着如此优厚的军人抚恤和保障制度,才有了后来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赫赫武功。

    可惜后世子孙不争气,渐渐的把这个规则抛之脑后。沦落到现在,居然到了管杀不管埋的悲惨地步。

    与之相对应的则是现在,见敌就逃,无丝毫敢战之心的尴尬状况。

    “远之,进展如何?”

    总督衙门后院,有一个三进的大宅,里面有伤残将士,有文人士子,总计三十余人,正在统计各类数据等。

    为首的是宣府衙门兵部记功司,一个叫李守业李远之的郎中。

    “秦督,伤残将士人员已经基本统计清楚,抄录在册。唯有家属比较麻烦,看来只能以后慢慢寻找。

    军人抚恤和保障制度参照太祖年间,结合目前的现实情况,略有改进,请秦督过目。”

    李守业见秦浩明亲自过来,急忙站起身,一脸谄笑着递上整理好的军人抚恤和保障制度纪要。

    “站直喽,远之。”

    秦浩明接过纪要,拍怕他的肩膀,笑着说道。

    此人能力是有,可惜官声不佳,善于溜须拍马,看上不看下。

    整本纪要洋洋洒洒写满十几页纸张,分为几个部分若干条款,写得相当具体。

    凡因战场战殁者,无子弟承袭而有父母妻者

第二百二十七节 伤残纪要(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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