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能工巧匠和富裕农民这四个行当的平均年收入都只有二三十两银子。
可是对总督来说,每年这几百两银子根本不够塞牙缝儿——开销委实太大。
别的不说,光聘用师爷,或者文案,费用就不菲。从晋朝到大明,雇师爷一直是官场定例。
能力再强的官员,也得雇上一个或者多个师爷,让他们帮着记账、断案、草拟奏章、代写诗文、出谋划策、迎来送往和处理日常通信等。
例如东晋时江州刺史桓玄就雇过陶渊明当自己的师爷,明除时闽浙总督胡宗宪雇过徐文长当自己的师爷。
可问题是师爷不是国家干部,也不能算普通公务员,他们没有编制,不吃财政饭,其薪资统统由雇请他们的官员掏腰包发放,而且薪资还都不低。
时任宣大总督卢象升,已经算是大明最清廉的一位,可手下管记账,管征税,管写信,管断案,加起来共有十四位。
即使每人按三百两年薪估算,一年也得开销四千二百两银子。所以光在雇师爷一项上,一年不花几千两银子是不可能的。
当然,总督也有一项光明正大的灰色收入,火耗银。
或者,贪污!
其实要说起来,即使是火耗银,也跟贪腐没有什么两样。
火耗银类似以前农业税还没取消时的村提留、乡统筹和县统筹,也就是地方官私自在正税上另行加征的附加税。
现在大明普通的做法是,如果每个县每年的农业税指标是五万两,可是县太爷心狠手辣,在这个指标的基础上加收二分五的火耗。
即让农民多交百分之二十五的税,那一
第二百九十六节 总督不好当(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