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完全由母亲抚养,父亲没有养育儿女的责任。这种特殊的婚姻形式保持了一个家庭中的成员只会是一个母亲的后代,保持了母系家庭的母系纯洁性,维护和保证了同根的延续;而男子在自己的母系家庭中扮演舅舅的角色,主要是帮助自己的姐妹抚养孩子。
另一方面白族至今仍在一些地区残存着不同形式的类似走婚的“不落夫家“的婚俗。也就是说,新娘在夫家举行结婚仪式之后,当天或过二、三天后即返回自己的娘家,不在夫家居住。每逢农忙、节日或夫家办婚丧等事,由夫家派人携带礼物接妻子到夫家居住数日或半月,再由夫家送回娘家。妻子留住夫家时,夫家以客人相待,只让参加一般劳动或象征性的劳动。当然丈夫平时也可以到自己的妻子家去,不过就是以普通的身份。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有一部分白族人的婚姻家庭平时与汉族没什么区别,也是一夫一妻,也是有自己的家庭,而走婚仅仅只限于每年农历的4月23-25日这三天。这三天也是白族的“绕三灵“节。本来是焚香敬佛、念经祈祷之时,青年男女则穿红戴绿,载歌载舞,开始自己的节。在这三天内已婚的男女都可以光明正大的走出去与自己心仪的人谈情说爱,甚至,不会受人指责,但三天以后就必须回归家庭,这样年复一年。
这样的事听说过,不过这种所谓的自由,指的主要是成年女人的个人活动是充分自由的,包括和异性的交往都不受他人干涉。即使成年女性和异性有密切交往甚至发生男女之间的那种关系,他人同样也不会干涉。也就是说,一旦成年的女子看上哪个异性,男子则可以和她做男女之间的那点事;同样,假如两个人之间有任何一方
1938.走婚其实是从白族开始的(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