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必要搞事。
一连十几日,权力在慢慢收拢,政务处理井井有条。
但处理政务嘛,难免不能面面俱到。
这一日廷尉吴恭就找上门来。
“陈尚书,此案件明明没有问题,缘何发还重审?”
吴恭来势汹汹。
如今朝堂上下,三公九卿大部分都是买官而来,陈暮有皇帝的支持,想要从他们手里夺回权力并不困难。
唯有廷尉不太好处理,因为吴恭家里三世廷尉,法学世家,拥有法律权威。
“大理何故发怒?”
陈暮跪坐在主位上,平静地饮了一口茶。
大理这个称呼来源于“夏”,《礼记·月令》记载,夏有“大理”。意思是主管审判的大法官,地位就相当于后世最高法院院长。
到秦汉时期,大理变成了廷尉,汉景帝的时候又改为大理,到汉武帝时又改为廷尉,反复更迭了几次。
到了隋唐以后,就正式改名为大理寺,这个寺,并不是寺庙,而是官署名称。
而在汉朝,廷尉长官俗称为大理,意思是“执掌法律之人”。
虽然廷尉是九卿之一,中两千石高官,但灵帝以来,廷尉的权力大半都归了阁台,有时廷尉还得当尚书令的下属,审理案件必须听从尚书令,所以陈暮也不虚他。
吴恭将案件丢在他的桌案上,冷冷道:“尚书令自看。”
陈暮见他好像真的生气了,便站起来,拉着他的手往旁边桌案上推,边拉边笑着安抚道:“大理先别动怒,有事好商量。”
“哼。”
伸手不打笑
第十四章 中庸之道(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