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这只被蒸的鹅是她最喜欢的那只。
她吃的也香,胡不归看着都觉得香。
家门外还没有老去的秋霜缠绵着蜀江不知道多少代的支流,横在胡不归的栅栏之前,想那时刚见到媳妇,她赤着脚还在小溪里捞鱼,捞出一条小的,能熬一碗汤,捞出一条肥的,能尝一口肉。
这一口肉,尝的胡不归这个美,再配上猴儿酒,他是蜀中人。
唉
都是缘分
这一生,见了那么多不平事,尝了那么多清美酒,这块石头还是坐不热。
每年深秋,胡不归都会带着一只鹅,还有一根笋,坐在小溪前的那块石头上。
“这条小溪,它说它是蜀江第一百四十四代重孙子了。”
“谁知道?”
胡不归躺在石头上,石头下靠着皇甫遥,两个人一葫芦酒,还有一只蒸鹅。
“我还能说我这一身就是曹衣出水呢,谁信?”
“哈哈哈我姓胡我还能是胡人了?”
“他娘的”
胡不归就是喝多了,也不会骂娘,今天是他妻子的忌日,胡不归活了快一百岁了,他活生生的看着媳妇倒在捞鱼的小溪里,看着孩儿累死在沾满了泥巴的锄头旁。
儿媳要改嫁,带着他还没满一岁的孙儿,要去cd。
cd有一位蜀锦商人看上了儿媳的美貌。
蜀锦商人是个俊秀的年轻人,当时为了寻找会古老织绸的老手艺人而进山,第一眼就看见了他的儿媳。
蜀锦商人看上了儿媳的美,看上了儿媳犹如青竹一样的润。
“啊”
源溪镇(4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