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脚丫子跑就是了。
有人喊良子叔,有人就已经把刚烤好的东西给颜良递了过来。
颜良看了一眼道:“你们还真敢吃!”
孩子递过来的是一只野鸡,这种野鸡和家鸡长的很像,只是羽毛是灰白色的,公的尾巴很长,最每的尾羽差不多能长到五十公分左右。
以前这玩意是乡间猎人最喜欢的猎物,也是乡亲们桌上最常见的美味,不过经过几十年的猎杀,数目急速减少,加上怕人,颜良记忆中已经极少见到了。
但这两年的情况又不同了,经过保护,这种土野鸡的种群数量扩张飞快。
尤其像是这样的东西原本就是以数目取胜的,如同野猪一样,它们的天敌很多,也没有什么好的防卫办法,所以只得用数量来保持种群优势。
仅仅是几年的禁捕就把这些野鸡的数量给扳了回来,不光是扳了回来,甚至还有一点为害的趋势。
这些成群的家伙,会在庄稼成熟的时候成群结队的在庄稼地里晃悠,那些要成熟但是又没有完全成熟的庄稼是它们的最爱。
这就给种地的农户们带来了大麻烦,你要这时候收吧,那收上来的庄稼根本就没有熟,你要是晚点收,这些家伙可不会把庄稼给你留到成熟。
于是收也不是,不收也不是,就算是你上报了损失,政府的定损也不可能是你说多少是多少的。
好在是湖洼村这边的乡亲们都不以种地为生,对于这种野鸡的危害感受还不深,但放到外面几个村子,农民对这些野鸡就是恨之入骨。
恨还没有办法,因为谁都知道捕杀这些家伙是犯罪了,要判刑的。
第208章 不趟浑水(4/6)